(一)若在强迫上班期间因工作受伤,应积极推动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若其未申请,劳动者可在一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二)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此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三)了解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还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四)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赔偿费用由其承担。
(五)对于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究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