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优先看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集体合同约定;无集体合同,按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根据加班情形计算报酬: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付不低于基数150%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付不低于基数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付不低于基数300%的报酬,且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按上述标准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者维权: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