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需要办理以下手续:提前通知工会;办理工作交接;出具
离职证明;结算
工资、
经济补偿金或者
赔偿金;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依法开除
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需要通知工会,因为工会有权纠正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按
劳动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与劳动者协商,确保不要有遗漏;
3、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不要
拖欠,避免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为出具离职证明造成劳动者损失的要承担
赔偿责任;
5、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和
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劳动者
户口所在地人社局6、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