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三个一次性”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时效规定各有不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效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关联。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1年内申请。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等级便可主张。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主张。需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合理时间提出,受仲裁时效限制,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超此时效且无中断、中止情形,会丧失胜诉权。
建议单位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自身也要了解时效规定,在权益受损时及时主张权利,避免错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