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商量不成,能够去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
申请仲裁。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解决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牵涉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
法规限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
警告;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
赔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