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包工头用工主体资格:若具备,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农民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不具备,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担责。
(二)收集证据:及时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受伤事实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医疗诊断证明等。
(三)协商赔偿:先和包工头或发包单位协商赔偿问题。
(四)选择维权途径:协商不成,若是劳动关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劳务关系,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