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深圳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想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想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ask****150 广东-深圳 工伤纠纷咨询 2026.02.04 17:05:17 437人阅读

想了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深圳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深圳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3026539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316条

你好,说一下情况看怎么帮你

2026-02-04 17:25:38 回复
咨询我
189242423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300022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6-02-04 17:19:13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19932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等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解决方案是单位要及时履行申报义务,职工权益受损可自行申请认定。

2026-02-04 17:06:1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什么内容

    律师解析 1、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2、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3、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2024.10.09 109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