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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提供劳务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3-04 11:54:29 已帮助22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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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本期视频介绍的是除了我们日常所见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广义上还有一些提供劳务的合同。大家很有可能将这些劳务类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混淆,今天就给大家来做个辨析。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1)第139项劳务合同纠纷、第140项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两类劳务类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两种劳务合同在外观上与劳动合同很相似,但它们却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一般不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仲裁,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合同双方争议。
劳务合同的主体不一定是劳动者个人,也有可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也一般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来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工伤责任。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在合同性质的认定上,如果属于劳动争议的,有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合同范畴,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但通常情况下,离退休人员往往已经年满六十周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则不再属于劳动争议,而应由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在日常咨询中,也经常会碰到因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纠纷引起的费用支付、返还被当成是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的情况。而事实上,这类纠纷,既不属于劳动争议,也无法适用《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一般性保护规则,需要大家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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