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未签合同
劳动者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则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二)针对未缴社保
劳动者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让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若有损失,可要求单位赔偿。还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