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职工死亡情况,直接按照规定确定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二)对于受伤职工,企业需组织专业人员仔细评估伤害程度和部位,然后对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相应伤害类型对应的数值来计算损失工作日。
(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伤亡事故处理流程,在处理职工伤亡事故时,严格依照流程结合实际伤害情况,准确对照标准确定具体损失工作日数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此条表明企业有责任处理好职工伤亡事故,确定损失工作日是合理处理事故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