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冲突,可以并行享有,但不能重复享有。
民事侵权赔偿后,对于应当享有的
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项目
申请工伤待遇,但对于已经
赔偿部分应当扣除。
发生
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
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
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
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
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属于
社会保险范畴,与
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
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向用人单位
起诉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的企业
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