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单位辞退孕期女职工属违法行为,工作半年的孕妇被辞退,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法律解析: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该孕妇工作半年被单位辞退,依据规定,孕妇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该孕妇工作半年,应按一年以内不满半年的标准,先计算出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