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工签合同后可以随时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全日制用工:
1.正常情况下,临时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临时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