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情况及赔偿约定。
(二)协商解决:明确告知单位应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赔偿。
(三)投诉举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单位调查和处罚。
(四)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五)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