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解除行为合法,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经济补偿的计算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扣除合法的代扣款项。
(4)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该三倍数额执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提醒:
劳动者需留存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与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不成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