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主动自行离职,正常情况无法获经济补偿金,应提前与单位沟通好离职事宜,做好工作交接。
(二)当用人单位存在强迫劳动、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付酬、未缴社保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主动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三)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得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得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