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庭不支持误工费的主张,误工费属于
人身损害侵权赔偿,适用《
仲裁法》而不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