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
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
打架斗殴、
偷窃、赌博等
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
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
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
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