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到达
退休年龄时应
办理退休;享受以下待遇:
1、按月发给
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
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85%,三级80%,四级75%;
2、发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
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3、异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伤残抚恤金低于按
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
养老金标准的,按养老金标准计发;伤残抚恤金高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按伤残
抚恤金标准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