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双倍工资:自用工次月起,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弥补未签合同的权益损失。
(二)投诉补缴社保: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督促单位为自己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三)争取辞退赔偿:若违法辞退,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合法辞退但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予补偿。
(四)维权途径: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