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试用期间
未签劳动合同时受伤的问题,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与企业也已建立
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与正式职工只存在
劳动报酬和
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的差异,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
工伤待遇。能否构成
工伤,要看是否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