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后发现权益受损,要尽快整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在一年内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若在仲裁时效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向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使仲裁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三)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要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待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并及时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