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由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2.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收入都算在内。要是员工月平均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单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补偿,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3.这种经济补偿适用于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还是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履行,双方又没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等。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但赔偿金不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