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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的认定政策是什么

连续工龄认定的规定归纳如下:
一,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
二,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辞职和辞退后,又考(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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