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仲裁委的受理时间。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要及时关注是否受理的通知。
(二)知晓案件审结时间。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受理后需在四十五日内审结案件;若案情复杂,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即最长六十日。
(三)关注逾期处理方式。若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考虑实际影响因素。实际所需时间可能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影响,与法定时间有差异,要有心理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