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社保纠纷专题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流程最新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流程最新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流程如下:

1、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人本人办理,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配偶应同时到场。

2、职工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含贷款已还清)或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双方均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3、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注: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