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孕期的女职工那可是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过,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一,要是女职工在试用期的时候被证明不符合录用的条件,那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其二,女职工要是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也能解除合同;其三,女职工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也有权利解除合同;其四,女职工同时在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都已经提出来了,她还拒不改正,这种情况也可以解除合同;其五,女职工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合同;最后,女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让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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