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有过错时,单位单方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需收集证明员工过错的证据,保证规章制度合法制定并公示
(二)员工无过错,单位因自身原因解除,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无论哪种情形,单位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解除理由和时间,依法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如出具离职证明、转移社保和档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