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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生育假可以延长多久?

产假延长这个说法有很多种:

1、如果难产,增加15天产假,也算一种产假延长。

2、晚育者,增加15天产假,也算产假延长。

3、在所有假期包括哺乳假休完之后还需要延长产假的,可以依据个人情况向公司或者单位提出申请,但是延长假期加上原来的假期总和不能超过一年。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收入的80。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可酌情延长假期,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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