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这体现了高效处理工伤认定的要求,保障受伤职工能及时获得权益认定。
2.若需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结论未作出期间,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这是为了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因信息不完整而作出错误决定。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需在20日内将相关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这保障了各方及时知晓认定结果,以便后续处理相关事宜。
建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优化内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和送达工作。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缩短等待结论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