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要明确在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若发现协议未约定补偿或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补偿,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支付补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可选择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三)当用人单位未履行支付经济补偿义务时,劳动者无需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协议、沟通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