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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辞退员工给补偿吗

依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倘若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那么用人单位是必须给予补偿的。

一方面,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员工确实不胜任工作,像明确的岗位职责以及绩效评估等都可以作为依据。

倘若能确定员工不胜任,用人单位不能贸然辞退,而是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为其调整工作岗位。

只有当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依然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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