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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的诉讼程序

倘若对劳动仲裁结果存在异议并决定提起诉讼,其基本程序如下: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日内,需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管辖权位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起诉时,必须提交起诉状,明确原告(即不服仲裁结果的那一方)以及被告(通常为另一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同时阐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且要依照被告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法院受理该诉讼后,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展开审理。

一般先是进行庭前调解,倘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就会进入庭审阶段,在此过程中,双方需分别举证、质证以及进行辩论,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在整个诉讼期间,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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