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十级工伤员工离职时,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公司拒绝支付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工伤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两者的具体支付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以广东为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应承担的补助金,员工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建议员工查询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规定,或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赔偿金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