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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休完了如何继续休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扩展资料:

哺乳假工资算法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请了3个月、6个月的假期,那么这段时间的工资将会有所变化,具体为基本工资加上岗位津贴和省直补贴的8成来算,但是不会影响到升职、薪资的调整与工龄的计算。

2、如果请了1年(含法定产假)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依旧发放,而且不会影响职位升迁、工资调整,而且依旧算工龄。

但是,职务(岗位)津贴和省直补贴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将不享受。

3、如果生育了多胞胎,女职员可以向单位申请一年的休息时间。

在这一年的长假中,除了产假的工资,其他时间内的工资都是按照原来工资的8成来计算。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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