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这体现了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倘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辞退了孕期女职工,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倘若女职工不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且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一规定旨在切实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她们在工作中的稳定和应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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