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有以下几种情况:
1.毕业生户口迁移的迁往地址与学生处报到证的地址相同。
2、以下两种情况户口可迁回原籍:
(1)毕业生没有签就业协议的同学;
(2)毕业生签了单位,而单位又不接受户口的同学。
3、户口迁移地址是迁当地人事局(或教育局),即是户口迁回原籍,回原户籍所在地就可办理入户手续。
二、发放户口迁移证的程序及要求:
1、各毕业班班干部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班同学的户口迁移证,我处不单独对个人发放。
2、领到户口迁移证的班干部应以最快速度将迁移证分发给每位同学。
3、每个学生领到迁移证后,须仔细核对,如有错误,务必在离校前到保卫处校正。
4、对个别未发出去的户口迁移证,班干部务必在离校前交回保卫处办公室(行政楼207室)刘老师处,切忌个人带走。
5、毕业生需改迁户口的同学,一律凭院学生处的更改通知书到我处(行政楼207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强调户口迁移证的作用及重要性。
1、户口迁移证就是本人的户口。领到后妥善保存并在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如果户口迁移证过期还没办理入户手续的同学,需持户口迁移证返回我处重新补办。
2、如果遗失了户口迁移证,先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未入户证明,再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查询户口迁移证的存根号并登报挂失,然后到我处补办手续。
四、需将户口留校的毕业生,请于5月21日至6月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行政楼207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签定户口留校协议的时间须在半年以上,原籍为自贡市四区两县内的毕业生不再办理户口留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