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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利息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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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736人看过
导读:(一)没有约定利息的。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的一方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还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利息。

民间借贷中利息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约定借款利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约定的利息都是合法有效的。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那么,民间借贷中利息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间借贷中利息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三种情形下主张利息可能无效: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的一方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还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利息。

(三)“预扣”的利息可以不算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国家支持的借贷合法利息最高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高利贷到期无力偿还怎么办

有人认为,高利贷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能不还就拖着不还,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没用。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国的利息标准规定如下: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合法利息,法律将会予以强制保护。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贷,但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贷机构可以积极维权,并且去发法院起诉的话,将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即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如果放贷机构追还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债务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请求维权,法院将会判决放贷机构返还已支付的违法利息,并且放贷机构也不得再继续追偿未还的违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贷到期的,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债务,借贷人需要尽力偿还。

2、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利息过高部分无效,然后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给对方。

3、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但是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借条确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展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间借贷中是否约定利息,这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不过此时要注意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清楚的话,则一般是按照无偿借贷来处理的。因此,小编建议如果是属于有偿借贷的话,那一定要约定清楚借贷的利息才行。至于利息无效的情况,上文中也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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