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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3-03 01:46:03 浏览:441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

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现在的建设速度非常的快,许许多多的工作岗位上都是需要人的,对于夏季在室外工作的人也是有很多的。四川省是我们国家的盆地,通风补偿容易造成高温的天气,所以说四川高温补贴对当地的人是很有帮助的。那么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四川高温补贴标准2018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备案。

需调整为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地区,由地级市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我厅,我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2、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5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41号)同时废止。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并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高温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拒不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者可投诉

“快递、环卫、建筑工人等都是很明显的户外工作职业,在符合条件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其进行高温补贴。”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可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例如,中午最热的时间不上工,下午太阳落山后再补足工作时间,或者直接缩短工作时间。”该负责人说,主要工作场所在户外的工种是否享受高温补贴,主要指标是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是否在35℃以上。

室外的温度测量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而室内的温度测量容易引起争议。该负责人说,有些工作场所没有安装空调。那么,房间的不同位置的温度不同。门口风大温度就会低一些,不通风的角落温度可能更高。温度计放在不同位置,所显示的温度会有差异。“下一步,我们直接规定没有或者无法采取降温措施的室内发放高温津贴,就不会存在这种争议。”

对于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我们不能是在我们国家的规定标准中来看的,应该是在当地的相关部门规定的内容中来寻找答案。因为各个地区的基本情况都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四川省公布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时间地点还有金额上都是有着明确的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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