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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批复能查吗?

时间:2024-02-28 00:05:29 浏览:5404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有关规定,查询农村宅基地批复结果的途径就是去审批部门咨询,审批部们有专门的网络和系统可以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批复能查吗?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现在土地变得越来越值钱了,特别是农村土地。在农村有个普遍现象,就是有部分村民会把自己的土地作为宅基地使用。但是,让自己的土地变成宅基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所以当事人在申请的过程中就需要等上一段时间。那么,为了提高办事群众的便利,农村宅基地批复能查吗?

一、农村宅基地批复能查吗

根据有关规定,查询农村宅基地批复结果的途径就是去审批部门咨询,审批部们有专门的网络和系统可以查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

1、无住房家庭。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3、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5、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6、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7、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8、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

三、农村宅基地审批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

四、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村民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经过讨论并公示后,报所属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报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对申请的宅基地用地的土地类型和标准审核后,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

五、农村宅基地申报材料

1、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表;

2、农村村民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公示证明材料;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文律图小编回答了“农村宅基地批复能查吗”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小编还详细讲述了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当事人需要在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再报批管辖政府,而且申请该项目是不需要收费的。农村宅基地的作用很大,好处也很多,如果农民能够使用得当,还可以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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