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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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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8982人看过
导读:补偿标准:耕地:44000元/亩;菜地:52800元/亩;果园:48400元/亩;茶园:48400元/亩;精养鱼池:48400元/亩;林地:30800元/亩;未利用地:22000元/亩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老营宫村、溜西门村、元和观村、土门农队、杨家畈村、十字岭居委会。

补偿标准:耕地:44000元/亩;菜地:52800元/亩;果园:48400元/亩;茶园:48400元/亩;精养鱼池:48400元/亩;林地:30800元/亩;未利用地:22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遇真宫村、金花树村、柳树沟村、西沟村、井沟村、石家庄村、龙王沟村、青灰铺村、桑树庙村、梅子沟村。

补偿标准:耕地:35640元/亩;菜地:42768元/亩;果园:39204元/亩;茶园:39204元/亩;精养鱼池:39204元/亩;林地:24948元/亩;未利用地:1782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除以上区域的所有集体土地

补偿标准:耕地:32400元/亩;菜地:38880元/亩;果园:35640元/亩;茶园:35640元/亩;精养鱼池:35640元/亩;林地:22680元/亩;未利用地:162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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