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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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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6396人看过
导读: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有一定手续的,不能随意的说解除就解除,即使在试用期也是要履行相应手续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人魏宗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是合法的。


二、劳动合同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凭证,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三条“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的规定,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还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


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一)款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5]264号)第三条的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一)规定向职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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