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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反悔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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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269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调解协议生效前,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然而,一旦双方签署并确认协议生效,一般不允许反悔或变更。但如果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失效或撤回情形,将依法被确定为无效或可申请撤销。因此,在签署离婚调解协议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其符合自身意愿和法律规定,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离婚调解书反悔的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调解书反悔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调解协议尚未正式奏效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利提出异议和申诉

然而,若该协议已经过双方签名确认并正式生效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反悔或变更的。

但是,如果离婚调解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失效或撤回的情况,那么它将依法被确定为无效或者可能会被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调解书反悔抚养权还能起诉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

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调解书反悔的条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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