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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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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85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如何处理

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处理是: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的认定是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无施工许可证已竣工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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