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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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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196人看过
导读: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答案是否定的,农村的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并不属于耕地,因为不同的土地的性质在一开始就是被确定的,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但是自留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集体的征地补偿的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

一、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

不是,耕地属于国有,根据各地具体到村的实际情况分配,通常承包责任到户三十年不变。

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自主支配,如种植经济作物、农作物、蔬菜、植树、办家禽养殖场等。

耕地是自然土壤发育形成的能够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

自留地是农业合作化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包括自留耕地(农村房前屋后的菜园)和自留山地(自家留下种树的荒山林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农村自留地属于耕地吗,答案是否定的,自留地和耕地之间有着严格的界限,并且在行政机关实施征地的行为的时候,耕地和自留地的标准是不同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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