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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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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258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的手续是: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

1、通过出让等合法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2、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3、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

4、审核通过后,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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