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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逮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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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309人看过
导读: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可以决定逮捕。此外,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如果有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逮捕吗的问题,本文回答如下。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逮捕吗

一、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情形变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需要逮捕的。

(2)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如何理解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三、具体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逮捕: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57条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人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逮捕吗的问题,回答是若是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实施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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