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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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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588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问题带来帮助。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2、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3、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4、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6、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7、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8、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一、交通事故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二、交通事故起诉材料:

1、起诉状;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

4、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总之,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有,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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