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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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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988人看过
导读:朝阳征地补偿需要依据补偿项目来确定。征地需要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发布公告、签订补偿协议等。此外,征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遇到朝阳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
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被征地农民重新安排生产生活的补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 第二条

我区共划分为三个区片,参照近年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实际支付比例,我区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7:3。

二、征地流程是什么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需要征收土地,市、县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

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2、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这一步在实际征收中很容易被忽略,但其实这一步非常重要,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也是征收的重要程序。

3、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方案拟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应当载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同意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征地补偿登记

自补偿安置公告之日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凭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登记,不按期补办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5、 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和地上房屋等进行测算评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足额预存,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未足额预存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

6、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地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个别确有困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影响征地申请的审批,但须在申请征地过程中如实陈述。

对个别不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情况,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结合当地补偿政策和被征收人和与其他被征收人之间达成的补偿协议作为参考,及时做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7、征收申请报批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市、县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土地征收申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征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批准。

8、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等事项。

9、落实征地补偿措施

征地批复公告后,对于前期还没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将与其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个别被征收人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征收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各项补偿安置措施落实到位。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强制执行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征收补偿行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腾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法院准予执行裁定,实施地表清理和房屋拆除,相关强制行为不得扩大强制清理的范围或者使用违法手段造成被征收人扩大损失的产生。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后,征收基本完成。实施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地块进行清理,整理出净地后,再通过划拨或是出让的方式将该地块交给新的开发单位,以建设新的项目。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哪些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哪些情况下可以实施征收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关于朝阳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回答是需要依据具体补偿的项目来确定补偿标准。此外,原则上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才可以征收。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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