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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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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412人看过
导读:烟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的,主要就是因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不一样,土地原来的用途以及土地原来的产值都不一样,所以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综合的进行认定。
烟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烟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符合住房

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干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确定。对被征收房

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

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对于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必然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规定支付足额的公平的补偿,具体的补偿的款项应当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状况,还有就是土地原来的费用,土以及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综合的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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