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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维修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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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793人看过
导读:公司临时聘用的维修工,与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后会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员工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临时维修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临时维修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原则上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和员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实践中,许多单位仍然大量使用所谓的“临时工”。主要原因是某些单位为了“逃避”缴纳各项保险,承担某些责任和费用,往往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不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法律并没有临时工这个说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二、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准备什么?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般临时的维修工不属于劳动关系,与公司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首先要认定和公司的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考勤记录,证人证言,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的缴纳凭证,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工资卡,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作为认证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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